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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ng Konghealth所有人士适用

病假是如何計算的?

我们会尽力随法规变动更新内容,最新详情请向相关部门核实。

受僱首 12 個月,病假以每月 2 天的比率累積;其後每月 4 天,上限為 120 天。領取有薪病假 (疾病津貼) 須提交醫生證明書,津貼為平日工資的五分之四 (4/5)。在外傭領取有薪病假期間,僱主不得將其解僱。

最后更新:3 May 2026。

本答复仅为一般指引,并非法律意见。如遇复杂情况,请联系相关部门——香港劳工处、香港入境事务处、菲律宾 POEA / DMW、新加坡 MOM、阿联酋 Tadbeer、沙特阿拉伯 Musaned 或您的法律顾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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