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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ng Konghealth所有人士適用

病假是如何計算的?

我們會盡力按法例變動更新內容,惟最新詳情請向相關當局核實。

受僱首 12 個月,病假以每月 2 天的比率累積;其後每月 4 天,上限為 120 天。領取有薪病假 (疾病津貼) 須提交醫生證明書,津貼為平日工資的五分之四 (4/5)。在外傭領取有薪病假期間,僱主不得將其解僱。

最後更新:3 May 2026。

本答覆只屬一般指引,並非法律意見。如遇複雜情況,請聯絡相關當局——香港勞工處、香港入境事務處、菲律賓 POEA / DMW、新加坡 MOM、阿聯酋 Tadbeer、沙地阿拉伯 Musaned 或您的法律顧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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